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就河南先利达化工有限公司起诉王某某和曹县某肥料厂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案号:(2025)鲁1723民初1259号),认定二被告侵犯先利达公司“红霸”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5600元。

1、一审胜诉 法律为品牌正名
2024年初,先利达公司发现市场流通的“杠霸”产品涉嫌侵权,经公证取证启动法律程序,最终赢得法院对品牌价值的司法确认。法院认定,被控侵权商品整体上及各要素与原告商品高度一致,可以认定被告傍名牌搭便车的意图明显。
被告曹县某肥料厂在其生产的化肥、杀虫剂等产品上使用“杠霸”标识,与先利达公司持有的第5873410号、第55198721号、第55226245号“红霸”注册商标构成字形、字体、字音高度近似。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与原告的包装装潢在颜色图案、各要素的位置等方面相似。侵权产品与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第1类(肥料等)、第5类(农药等)商品属同一类别,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法院判定,被告曹县某肥料厂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标识的行为,被告王某某未经许可销售案涉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十年耕耘 匠心铸品牌价值
河南先利达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家定点农药制剂及肥料生产企业,“红霸”系列商标于2009年起注册并由先利达公司持续运营。“红霸”系列商标自注册以来,累计投入研发推广资金超千万元,产品覆盖全国15余省,历经十余年市场耕耘,现已发展成为农资领域知名商标。
2024年,“红霸”品牌以卓越的市场表现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赢得了“2024年度河南省农药行业领军品牌”,品牌价值不断攀升。

2025年2月11日,河南红霸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完成,以品牌赋名的红霸科技公司秉持“生产让自己父母敢放心使用的优质产品”,坚持生产高效、安全、绿色、环保的产品。伴随着2024年驻马店智能制造工厂的全面投产,“红霸”更是将高标准、精细化、智能化的生产工艺注入每一件产品。
3、抵制侵权 坚决护农户利益
“红霸”品牌凝结了公司创始人秦新伟的初心与智慧,也承载了无数用户的市场信任。“红霸”深信良性竞争是行业进步的引擎,只有无数的农资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服务优化,开展正当竞争,才能推动农资行业蓬勃发展,为广大农户带去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品牌如金,需经千锤百炼,“红霸”品牌无惧竞争,但坚决抵制侵权仿冒。抄袭仿冒不仅损害企业研发成果,更损害农户利益。倘若农户购买到基本质量无法保证的劣质商品,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安全,甚至引发连锁经济损失。
因此,“红霸”品牌会继续坚定地通过法律途径,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农户权益与市场秩序,为广大农户和品牌自身筑牢安全防线。同时,“红霸”品牌也会持续精进品质,以优质高效的产品助力广大农户增产增收,不负农户的喜爱与信赖。